转发省水电公司《关于开展省水电公司2024年度“先进集体” “先进个人”评选的通知》

阅读次数:855 编辑: 管理员 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2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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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省水电公司2024年度“先进集体”“先进个人”评选的通知

 

所属各企业、公司各部门:

为引导公司广大职工弘扬爱岗敬业精神,立足本职岗位,提高职业技能,争创一流业绩,并通过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,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,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,公司决定开展2024年度“先进集体”“先进个人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先进集体:所属企业各部门(分部)、公司各部门。

先进个人:2024年1月1日前入职的在岗员工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先进集体

1.政治立场坚定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,自觉维护企业权益。

2.严格执行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近三年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的通报批评或处罚。

3.内部团结和谐,经营发展有成绩。能够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,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在企业经营发展和内部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。

4.科技创新有成效。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,在业内创新发展成效显著,起到了较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。

5.安全生产保障有力。在预防事故、安全生产上成绩突出,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。

(二)先进个人

1.治立场坚定。自觉维护党的形象,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,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廉洁奉公。

2.遵纪守法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,严格遵守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,不存在违法违纪现象。

3.工作作风扎实。爱岗敬业,恪尽职守,积极发扬“忠诚、干净、担当、科学、求实、创新”的新时代水利人精神,业绩显著、事迹突出,为公司深化改革、经营发展、价值创造、产业升级、科技创新做出积极贡献。

4.团结同事。有较高的凝聚力、号召力和影响力,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。

5.注重学习,刻苦钻研业务。技术精湛,能够安全、优质、高效完成本职工作,拥有较高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,获得相关荣誉或奖项。

先进个人需在部门考核优秀人员中推荐。

三、评选名额

(一)先进集体3个

1.公司本部(1个);

2.下属企业(2个)。

(二)先进个人10名

1.公司本部(3名);

2.下属企业(7名),其中禹顺公司3名、河川公司1名、宏元公司1名、电站公司2名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推荐申报。所属各企业,公司各部门择优推荐,认真填写《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先进集体推荐表》(见附件1)《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见附件2),经所属企业负责人、分管领导审核后填写汇总表(见附件3)将申报人材料放进以单位或部门命名的文件夹内,压缩后于2025年2月14日(星期五)下班前报送公司办公室。

2.评审表彰。公司结合被推荐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、日常工作表现、年度工作考核情况进行评审,择优评选出3个“先进集体”、10名“先进个人”,届时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。

3.宣传展示。通过公司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,宣传“先进集体”“先进个人”的先进事迹,树立水电人的榜样模范,学习标杆,弘扬新时代工匠爱岗敬业和创新创造精神,广泛传播正能量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所属各企业、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切实加强对推荐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,确保推荐工作知晓广泛、发动充分、顺利进行。

2.严格把关。要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要求,坚持自下而上,严格开展初选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、代表性。、

3.强化宣传。所属各企业、公司各部门要以此次推荐工作为契机,充分挖掘宣传一线人员成才的事迹,用身边人、身边事引导带动更多水电人不断追求卓越,在岗位上建功立业。

 

附件: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“先进集体”推荐表、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“先进个人”推荐表、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“先进个人”推荐名单汇总表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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